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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天津蓟州人王国良在家乡投资近1200万元建起益海商厦,但好景不长,这座红极一时的“蓟县第一商厦”很快陷入各方争夺之中。
如今,位于繁华地段的益海商厦闲置18年,依然官司缠身……走在维权路上的王国良,深深体验到民营企业创业的艰难,也感到改善营商环境的迫切性。
>>如今的益海商厦已经破乱不堪。王立三/摄
“蓟县第一商厦”红极一时
1996年,王国良实际承包经营的天津柯迪广告公司与蓟州城关镇崔店子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崔店子村将文昌街东头路北房屋及相关场地约888平方米租赁给柯迪公司,由柯迪公司出资扩建成商贸楼,进行多种经营。
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20年,年租金为6万元,合同金额共计120万元。双方约定权利及义务:扩建工程竣工后,建筑物及场地的所有权仍属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全面负责,并有完全的使用权;如出租方违约,除退还本年度全部租金外,还应向承租人支付该建筑设施实际评估价值的两倍款项。
在附后的补充协议中,双方还决定在北侧进行扩建:合同生效后,条件成熟时,继续征用北侧四家土地,使商厦成为一个方正的院落。合同期满后,以南侧建设规模中间点为准,东侧房屋和设施无偿交给出租方,西侧地上建筑物及土地的永久使用权属承租方。
1997年,益海商厦1期投资580万元建设完成并开始试营业。益海商厦成为蓟县标志性建筑。时隔多年,王国良依然记得当年的盛大景象:“当时是蓟县最大的商场,各种品牌的家用电器,各种品牌的服装都有。1998年完成2期600万元投入增加餐饮娱乐服务部分,有海鲜大酒楼和洗浴中心,营业后生意非常火爆。”
然而20年过去,益海商厦已经面目全非。9月1日,记者在蓟州区益海商厦看到,这座位于城市核心地带的四层商业建筑,2300平方米的主楼营业面积破旧不堪,只有一楼临街的几个门面还在继续出租营业。二楼以上全部空置,楼梯也被拆除,当年双方争夺的影子也依稀可见。
面对残败景象,王国良叹息:“这事儿是双输,没有赢家,这么多年崔店子村的村民也没有获益。”
商厦无端被占71天
1998年,在益海商厦2期餐饮洗浴部分投资之前,王国良就担心崔店子村委会换届后毁约。他回忆说:“我怕投进去这么多钱,村委会那面再不算数,双方就到县公证处把合同和补充合同贷款合同做了公证。”
2000年6月,崔店子村委会将柯迪公司和益海商厦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双方租赁合同无效,交付所欠租金。王国良称,村民要求废除合同背后原因十分复杂,背后有人要抢夺生意红火的益海商厦。
2000年起,王国良陷入无尽的官司和是非之中。
虽然蓟县公证处撤销了对王国良和村委会租赁合同的公证,但蓟县法院和天津一中院认为“双方租赁合同合法有效,驳回崔店子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2000年12月16日上午8点多,崔店子村在诉讼期间,在村主任范某、书记王某带领下,组织当地社会人员吕某、朱某等60多人,夹杂部分村民,强行占领益海商厦,驱赶商户。
回忆起当年场景,王国良仍然心有余悸,当时报警也无济于事。
占领益海商厦当天,崔店子村发布公告称:“益海商贸楼系崔店子村所有,现已从非法占有者手中收复。”公告要求商户重新和村委会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当天晚上6点左右,王国良、刘艳丽夫妇带着10多人进入益海商厦理论,双方再次发生殴斗。“当时就是想去和他们谈,让他们撤出去。谁想打架带自己老婆去呢?”时至今日,王国良并不认为这件事有什么不妥。
接下来的两个多月,王国良不得不四处奔走反映,直到2001年2月27日,经过县里协调,益海商厦被抢占71天后才回到王国良夫妇手中。
“大部分商户因为这么一折腾,生意也受到影响,导致很多商户都撤离,最红火最赚钱的海鲜酒楼、洗浴中心等也被迫停业。”王国良说。
对于这次事件,在城关镇政府的公开文件中描述崔店子村的占领行为是“丧失理智,采取了过激行动,造成了极坏影响”。
“寻衅滋事”与被劳教
2001年3月18日,蓟县警方通知王国良、刘艳丽夫妇去报案。
“我们过去之后就被拘留了,说是寻衅滋事。3月31日被批准逮捕。”王国良回忆说,“蓟县新闻播报称,益海商厦以黑养商。”
2001年6月21日,蓟县人民检察院将刘艳丽涉嫌聚众斗殴的案件退回蓟县公安局。当天,刘艳丽即被带走劳动教养1年。
2001年11月1日,王国良被取保候审。同年12月31日,王国良因“情节显著轻微”被免于起诉。刘艳丽于2002年初劳动教养期满被释放。
人虽然获得了自由,但益海商厦主业全部瘫痪,早已物是人非,二层以上商户全部撤离,商厦员工在被调查后纷纷离职,“益海商厦是黑社会窝子”“益海的老板被判刑了”等早已在社会上传开。
“我们无力挽回益海商厦残局,我们计划退出。”2003年,王国良、刘艳丽夫妇将崔店子村委会诉至天津一中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村委会支付违约金2000万元。
期间,对益海商厦房地产评估结果显示:2003年2月26日,益海商厦房地产价值为1643.8万元。
2003年5月27日,天津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在合同履行期间,大批有组织的村民手持棍棒强行占领王国良夫妇的益海商厦长达71天之久,导致益海商厦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该事件显系村委会严重违约行为。判定:村委会支付王国良夫妇违约金2000万元。
对峙18年,村企双输
值得一提的是,一审判决后,多位蓟县领导和城关镇主要领导认为判决显失公允,于是,崔店子村委会在判决生效后依然提起了上诉。最后,天津高院改判该村委会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投入巨资打造益海商厦的王国良,并不认可天津高院的判决。
2017年5月18日,崔店子村委会以租赁到期为由向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国良将益海商厦返回村委会,村委会的起诉书称:“两份租赁合同均约定,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对扩建的建筑物及其他固定投入连同场地返还出租人。”
王国良则提起反诉,要求按照合同分割建筑物和土地:“与村委会合同的约定在合同履行期内条件成熟时,由我们出资购买益海商厦北侧相邻的四户民房,使益海商厦整体上形成较为正方的院落。合同期满后,将院落一分为二,西侧建筑物和土地归益海所有。”
蓟州区人民法院一审支持了崔店子村委会的诉讼请求,驳回了王国良、刘艳丽夫妇的反诉请求。
对此,王国良依然选择了上诉。
提起投资家乡20年来的感受,王国良长叹道:“我还是希望蓟州能改善一下营商环境,现在的局面是双输,互相消耗。益海商厦的事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益海商厦现有土地和资产这些年都在增值,盘活后可以成为村民的分红福利。”
转载自《民主与法制》